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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层面首次明确培训领域的审批范围!!!

2020-01-13




近日得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各行各业的审批范围,包括培训领域!文件的名称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66号,以下称“66号文件”)。



对于社会上常见的培训,66号文件是这么规定的:


从以上表述,想来各位读者已经了解审批(许可)的范围了吧?那就是:

面向成年人和学龄前儿童的各类培训,仅自考助学的要审批,语言能力等各类文化知识的培训都不用审批。

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仅文化学科类(含语言能力)的培训要审批,其他都不用审批。


这真真正正是一个重要信息!!!无论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者、行政机关的管理人员还是消费者,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有了清晰的界定,不用去继续纠结下去了。


不过,这个文件还是留下了一些悬念,让我们对后续的政策拭目以待:

文件在自贸区应是强制执行,那么自贸区外是否要采用不一致的执行口径?(尽管自贸区外至今没有明确的口径……)

不需要审批的这些机构,肯定要接受“事中事后监管”。那么由谁监管?如何监管?


大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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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个网站,各类事项是否要审批,此处可查:https://bj.jyfw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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