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业介绍
保育员,是指幼儿园或托儿所里负 责照管儿童生活的人员。保育员在幼儿的发展中扮演着照顾者、教育者等多种角色,对幼儿的身心健康、行为习惯以及个性、情感等各方面均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工作性质:在小学、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二、就业前景
社会的发展,家政行业迅速在市场上占据了不可忽略的地位,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的迅猛发展,家长们对幼儿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重视,聘请保育员对孩子进行早期的科学护理和教育,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领域。
三、报名对象
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保育员行业,但未取得保育员资格证的人员。
四、考试内容
考试一般以理论为主,实操部分也是以试卷的形式来考的。
五、证书说明
考试合格后所拿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颁发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可查,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六、报考级别及条件
(一)初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 、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
3 、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
(二)中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 、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 、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成绩突出者;
4 、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三)高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 、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 、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 、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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